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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景山区首钢消防站及训练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5-12-26  点击分享
项目名称:石景山区首钢消防站及训练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设单位: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
调查单位: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石景山区首钢消防站及训练设施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南区 S3-03 地块,古城南街与兴悦路交叉口西南侧,北邻京西商务中心。项目用地面积 4000 平方米(以钉桩成果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 U31 消防设施用地,属于第二类建设用地。
该地块历史上1993年前为农用地,1993年至2017年为首钢建设用地,2017年拆除后至2024年作为园林绿化趸租用地,2024年获得批复为石景山区首钢消防站及训练设施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土地出让或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即“一住两公”用地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属于公共设施,不属于“一住两公”用地。为确保土地安全开发利用,土地使用人自愿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北京市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委托,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我国污染地块环境管理相关政策、标准及技术导则求,对调查地块进行土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结果:
本次调查共设置3个土壤采样点(3个均为土壤采样点兼地下水监测井),共采集土壤样品20个(含平行样2个),地下水样品4个(含平行样1个)。
经对地块的历史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初步采样分析,本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表明,地块内土壤《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污染物六价铬、VOCs、SVOCs和有机农药(14项)、多环芳烃(17项)均未检出。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和石油烃(C10-C40)等所有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
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下水除W2号监测井锰浓度为0.26mg/L,W3号监测井铝浓度0.449mg/L,浊度为45,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外,其他检测指标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和相应的评价标准。铝和锰超标可能与地质成因和背景有关,不属于有毒有害重金属,浊度属于常规感官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指标。鉴于地块未来建成后不开采和利用该层地下水,地块内地下水无暴露途径,因此本地块常规指标浊度、铝和锰超标不会对地块内人群造成健康影响。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未受到关注污染物重金属、VOCs、SVOCs、多环芳烃、有机农药及石油烃污染。本次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第二类建设用地规划用地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的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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